长沙商标注册异议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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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商标注册异议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6-26 08:49:22

长沙商标注册异议申请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商标异议概念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包括填写异议申请书、拟写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如何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一、简要说明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地进行商标确权。任何人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二、办理途径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有以下两条途径:(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异议人自己办理。异议人自己办理商标异议申请也有两条途径:1、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2、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三、办理步骤(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1、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并附异议人的身份证明(如营业执照、身份证等);2、准备异议书件,拟写异议理由并附相关证据;3、由商标代理机构代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书件。(二)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1、准备异议申请书件;2、在商标注册大厅提交申请书件;3、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4、在交费窗口缴纳异议规费。商标注册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商标异议申请的补正(一)寄发补正通知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补正通知;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补正通知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二)限期补正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商标局发出的异议补正通知后,按照通知中所要求的补正网站内容进行补正,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已补正的材料和商标局发出的补正通知一并交回商标注册大厅或挂号邮寄至商标局。除要求补交异议书副本以外,其他补正的材料仍须提交一式两份。(三)注意事项1、补正的书件必须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2、补正的网站内容一定要按补正的要求填写清楚、准确。

3、补正的时限为自当事人收到商标局补正通知之日起30天内。当事人应将商标局的发文信封作为收文日的凭证,连同商标局的补正通知一并附上送达商标局。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必须加盖该商标代理机构的公章。商标异议答辩时限及注意问题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

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所谓商标律师,简单说来就是取得律师执业资质,并且以商标及其保护为主要法律业务的律师,能够为客户提供各种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那么商标律师的业务范围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编跟大家详细介绍下。

第一,商标律师能够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为企业策划商标发展策略,让企业能够更好的利用商标不断发展壮大。

第二,如果企业商标出现侵权的情况,跟商标律师进行咨询的时候,商标律师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为企业提供具体的商标法律咨询和相关的法律方面的服务。

第三,商标律师能够全权代理企业商标方面的法律事务,比如商标的注册申请,商标异议,商标争议等等,更为重要的是,在打商标侵权官司之前,他们还能够进行相关商标侵权证据的调查,为企业提供非常完善的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让企业商标不出现任何不利的情况。

第四,如果企业想要进行商标转让或者商标评估等,为了以防万一,商标律师能够帮助进行策划浅谈,或者起草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具体的实施运作,最大限度的为企业提供专业的商标法律服务。

第五,商标律师能够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更为完整的商标档案,与此同时还能够随时提供必要的档案服务。

第六,商标可以说是一个企业特有的标志,商标律师能够帮助企业制定商标培育的可行性计划,让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打造出驰名商标。

由此可见,商标律师的业务范围是非常多的,只要是商标方面的法律服务,他们都能够给出法律意见,如果是因为商标问题引起的案件,他们也能够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方面的经验帮助企业打赢官司。

为加快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拓展商标申请渠道,方便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业务,商标局坚持把握问题导向,认真部署委托地方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工作,截至目前,在全国共启动运行了56个商标受理窗口,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便捷优质服务,更好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

一、制度先行,夯实改革措施精准落地的基础委托地方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窗口工作,关键要有好的制度和办法才能保证受理窗口不断完善、不断改进、不断发展。商标局起草制定了《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受理商标注册申请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受理窗口的职责和设立窗口的报批程序等;坚持集体决策,批准设立窗口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并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窗口启动前的培训和验收制度,保证人力和物力保障到位;坚持对窗口收文进行抽检和财务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坚持落实窗口单位月报制度,掌握窗口工作情况。

二、培训给力,巩固窗口服务优质高效的根基2016年7月起,雅安、台州商标受理处试点运行以来,商标局高度重视,始终严格落实培训制度。每次培训由分管局领导带队,申请指导处、综合处和计算机处选派专业素质过硬的干部参加,从商标申请受理业务、工作规程、网上申请操作规程、收缴规费标准等内容进行培训。根据商标受理窗口区域分布,按片区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掌握应知应会内容。

三、研判及时,确保窗口运行平稳顺畅的保障从雅安、台州试点开始,商标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研判,及时研究解决方案。针对收文抽检发现的业务不规范的问题,立即与工作人员沟通并解决疑难问题;针对受理业务单一等问题,积极研究扩大业务的可行性;同时,定期梳理汇总各地在收文、咨询、宣传报道等出现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并及时通报,有力确保了窗口的平稳运行。商标局将继续做好受理窗口审批管理工作,并积极探索窗口改革实践,总结经验复制推广,更好发挥窗口服务公众和经济发展的应有之义。

一般而言,没有注册的商标不能受到我国《商标法》的保护,一旦有人以其相同或近似的设计在相同或近似的设计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申请注册了商标,则未注册的商标不得对抗注册商标。只有在被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且自己未注册的商标已经使用且有一定影响时,商标使用人才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抗抢注者。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该没有注册的商标属于国际驰名商标,那么即便未在我国申请注册,也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商标异议申请规定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公司、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的异议期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商标异议人须交送《商标异议书》,在异议书中要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商品类别、商标刊登初审公告的日期、公告期号和初审号填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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