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企业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宁乡企业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宁乡企业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可靠性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3-05 08:21:20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想让自己的品牌更洋气,因而纷纷注册英文商标。然而,注册英文商标绝非易事。很多英文商标因为各种问题都被驳回了。到底哪些原因易导致英文商标被驳回呢?

1、商标含义存在负面影响《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亦不得申请为注册商标。因此,我们在注册英文商标时,不可将格调低下,不符合我国公序良俗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标志申请为商标。案例:泛思斓荻FANCYLADY曾在第25类(服装鞋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FANCYLADY在英文中具有特定含义,是情妇的意思。显然,此商标的中文含义容易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2、含有国家名称或著名城市名称《商标法》规定: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案例:GENEVALIONS曾在第25类(服装鞋帽)申请成为注册商标。该商标中的英文GENEVA译为日内瓦,而日内瓦是瑞士著名的旅游城市,在全球拥有很高的知名度,属于公众只晓的外国地名,违背了《商标法》关于外国地名不得注册成为商标的规定,所以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3、英文图形与英文商标构成近似商标是一种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因此相同或近似商品、服务类别中不允许存在相同或近似商标,否则商标作用将丧失。商标局在审查组合商标时,会审查商标的文字和图形,只要有一个构成近似,商标整体就会因近似而被商标局驳回。案例:YIBIYI曾在第25类(服类鞋帽)申请注册英文YIBIYI图形的组合商标。其中的YIBIYI与他人在第25类注册的在先商标YIBIYI构成近似,因此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4、英文商标含义易造成误认《商标法》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带有欺骗性质的商标若被用于商业活动中,容易让相关消费者误认或混淆,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案例:壹周BEER曾在第33类(酒精饮料)申请成为注册商标。该商标中BEER中文含义为啤酒,而第33类(酒精饮料)中并未包含啤酒这个小项。最终,商标局以该商标易引起消费者混淆为由,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申请人在申请英文商标前,需提前做好商标查询工作,建议大家来社标网免费进行商标查询,避免自己申请的英文商标因为上述原因而被驳回。

互联网技术犹如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版权保护带来新挑战。例如,传统出版业的数字化转型中面临网络侵权频发、网络侵权主体信息难以确定等问题。本文作者认为,要化解互联网环境下的版权保护难题,需要对新的法律关系、新问题等进行梳理,然后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法。

如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络技术的革命性进步,网络出版逐渐在出版领域异军突起,成为新时代文化传播的主力军。比如,平板电脑、移动手机等成为内容传播的新载体,进一步催生了纸质出版物的数字化演变。毋庸置疑,数字出版具有系列优势,比如携带方便、更新快捷、检索查询简易、阅读效率高等。但不可否认的是,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也给版权保护带来系列挑战,比如,传统意义上的版权保护从理念上和侵权模式上都出现了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到著作权法律规则的适用问题等。笔者认为,在“互联网”大环境下,要全方位加强传统领域的版权保护,需要对这些新问题、新现象的法律关系进行梳理,以便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新技术带来新挑战,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给传统领域的版权保护带来多方面的挑战,以网络出版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网络成为版权侵权的重灾区。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享有包括发表权、复制权、署名权等多项财产权和人身权属性。在传统出版领域中,对这些权利的保障和监督是可以预期和监督的,因为只要控制了出版源头和传播市场就可以做到有效防范。网络出版则不同,因为载体的数字化和网络的虚拟化,版权人无法控制作品的传播和复制,甚至在自己被侵权后都无法查清侵权作品的真正源头,这就给很多不法网络出版商以可乘之机。

其次,对网络出版主体进行审查难度较大。在我国,从事传统出版业的主体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但对于网络出版者而言,审查难度较大,原因如下:其一,很多综合性的网站的主业并非专业网络出版者,他们往往利用兼职的身份从事这项业务,这给审查带来难度;其二,很多不法网站利用“P2P”技术作为幌子,宣扬盗版资源来源于网民,网站并未存储这些内容,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其三,不法网站将服务器设在海外以逃避检查。

再次,不少网络出版者缺乏社会责任感。较传统出版业而言,网络出版缺乏行之有效的内容审核机制,很多不法网络出版商为了牟取暴利或其他非法企图,将充斥着不实信息、侵犯他人人格权和商誉的信息、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违反社会善良风俗的信息、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信息肆意在网络上传播。这些有害信息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出版秩序,而且侵犯了其他人合法权益,危害了国家安全和稳定。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了“避风港原则”,这一规则主旨在于鼓励互联网产业发展。然而,“避风港原则”却被很多不法网站经营者滥用。比如,不少非法网站利用所谓“他人”上传他人版权作品进行牟利,再利用“避风港原则”进行免责抗辩,逃避法律责任。被侵权人在事后很难举证,很难查清那些没有实名注册的“上传人”的具体身份信息。

笔者通过调研了解到,在“互联网”时代,滥用“避风港原则”实施侵权行为的方式主要表现在:注册小号,以虚拟人上传资源的方式,避免网站承担内容提供商的责任;以鼓励、奖励、唆使等方式教唆网民上传非法资源,网站利用“避风港原则”抗辩直接责任;以虚假的P2P模式,利用自建域外网站非法资源,提供深度链接侵犯他人版权等。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希望能最大程度弥补传统版权保护法律空缺。不过,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各类侵权形态越来越复杂,这就需要法院等相关部门运用互联网思维,结合法律现有规定来灵活应对。笔者认为,对网络侵权的认定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第一,准确判断是否属于合理使用范畴。首先,著作权法中合理使用的前提是已经公开发表。网络背景下的公开发表,既包括在媒体发表、发表后的转发,也包括在自媒体平台上的发表,以及由权利人上传至自己的公开网络空间。不过,电子邮件、点对点的文件传送,或者由权利人注明不得转载或使用的字样,不在公开发表范畴之内。

其次,合理使用不得侵犯版权人的人身权。网络技术和电子技术的发展,使得作品被篡改的可能大大增加,包括标题的修改、内容的歪曲删减、作者署名的篡改、配图等歪曲修改等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著作权法中所称的作品完整性,不仅指内容,还应包括标题等可能影响作品品质和性质的主要部分。

最后,网络点评、评论、转引等情况应属于合理使用范围。转引与转载不同,转引是典型著作权法规定的合理使用的范围。我国著作权法明文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可以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见,网络点评原文而转引的法律性质源自法律的明文授权,而转载则更多地来自网民相互分享的精神。

商标查询是建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向查询人提供有关商标信息的一种有偿服务。商标转让是长沙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商标转让有的国家规定转让商标要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我国对商标连同企业一同转让未作规定,但规定了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转让商标的商品质量。商标也可以作为投资物作价入股。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关系进行权衡的结果。

商标注册查询途径有哪些?商标注册申请前查询有两条途径:1、简单查册:“中国商标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信息,任何人都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点击“商标查询”栏目进行查询;2、到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查询,商标注册查询可以都商标注册网,提供免费商标查询服务。

商标注册查询有哪些事项要注意?1、商标注册查询所提供的查询报告,不含未录入商标数据库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十一条及《商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网站内容;2、商标注册查询所提供的信息以计算机存储数据为依据,对该数据的详细资料,请依据查询报告查询商标公告;3、商标查询中如果存在多个可能构成冲突的在先权利信息时,仅选择其中的一个提供给查询人;4、如果未能给查询人提供应有的在先权利信息(不可抗拒因素除外)或提供信息有误,可免费为查询人提供三次相同商品上的查询服务;5、商标注册查询填写须准确、标准,商品类别、使用商品、商标名称及图样必须填写并签名或盖章。

1.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介绍国内的申请人申请长沙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行办理的,直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办理

2.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有什么区别吗?哪种方式更快些?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发生联系的方式、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和送达方式稍有差别。在发生联系的方式方面,自行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商标局直接发生联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通过商标代理机构与商标局发生联系,而不直接与商标局发生联系。在提交的书件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在文件递交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由申请人或经办人直接将申请文件递交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代理机构可以将申请文件直接递交、邮寄递交或通过快递企业递交商标局,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在文件送达方式方面,申请人自行办理的,商标局的各种文件是送达当事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文件送达商标代理机构。

3.国内自然人自行办理商标注册申请要求及必备书件国内自然人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文件:按照规定填写打印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并由申请人签字、商标图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的具体要求,请查看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申请指南栏目。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商品和服务范围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申请时应提交承包合同复印件。国内自然人还可以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具体流程请查看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版权所有: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