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集体专利要经历哪些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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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集体专利要经历哪些流程?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20 08:54:46

长沙商标注册之路是漫长的。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会有不同的状态。但近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商标注册复审期限将缩短至2018年底前6个月,这将缩短商标注册时间,简化程序。

1.经正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全,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由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

2.申请手续不齐全或者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发给驳回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3.申请手续基本完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发出《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逾期改正并退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逾期不改正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发出驳回通知书并退回,申请日不予保留。

4.商标申请经正式审查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商标局经过实质审查,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应当初步审查批准,并予以公告。

5.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的内容可以修改的,应当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申请人逾期答复的,商标局应当继续审查。

6.经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

7.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核准的商标提出异议。

8.无异议或者裁定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在商标公告上公告;裁定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9.在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是否批准注册,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终局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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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标侵权的问题中,正确判断类似商品是很重要的。正确判断类似商品的标准,是对两种商品进行对比的关键。虽然商标局颁发了《类似商品区分表》,但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无法根本解决实践中的类似问题。因此《类似商品区分表》和《长沙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仅仅只能用来当作一个依据。

唯一可行性的选择就是根据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是否类似,并且这种类似是否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来判断。不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并非不同类、不同组的就等于不类似,应当视情况而定。比如矿泉水和饮料属于32类商品,他们跟第30类商品的冰砖、冰棍因原料、用途、销售途径、消费群体等基本相同,而且生产工艺类似,所以这几种商品属于类似产品。

随着现在时代不断的在发展和变化,原来一些不类似的商品也会因创新而使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变化成为类似商品。在使用相同或类似商标的情况下使用的商品跟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原谅、消费对象、销售途径等方面近似,容易使消费者混淆来源的商品为类似商品。如果商品的原料和生产企业等因素能够明显和注册商标的商品区分开,不会使消费者混淆则不认定为类似商品,反之容易被混淆的则认定为类似商品。

一、申请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按规定填写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及质权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经发证机关确认盖章);

(三)质押合同副本(外文本应当附中文译本1份,以中文译本为准);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出质人与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四)质押商标《长沙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五)委托代理人办理登记的,应当提交被代理人(申请人共同)的委托书;

(六)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证明文件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件不齐备的,登记机关应当要求申请人补正。不补正或补正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申请日期。

三、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于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二)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三)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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