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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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什么风险?

作者:湖南昌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01 08:46:04

如果是这样,会有哪些风险呢?今天让我们和大家好好谈谈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什么是未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注册,使用人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受《商标法》保护。

2、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吗?中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使用必须注册商标的商品,国家规定必须要注册商标才能销售,没有注册商标的,不能在市场上销售。目前,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烟草制品必须是注册商标。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包装烟草必须申请长沙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包装烟草应当使用注册商标。

3、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三大风险(1)不受法律保护《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所以说,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最大风险就是商标无法获得相关法律的保护。企业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企业也能使用该商标。举个例子:A企业生产的大地牌拖拉机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A企业没有注册大地商标,其他厂家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拖拉机上打上了大地字样出售,从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只能通过商标注册取得,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一旦商标被他人成功抢注,企业就可能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该商标,之前花费在宣传该商标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将付诸东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使用未注册商标,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构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引发商标纠纷,甚至会让双方对薄公堂。若最终认定企业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还可能会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4)商标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知识产权领域,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收到法律保护,才能形成商标权。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该商标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无法形成商标权,也就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4、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册商标(1)申请注册商标前先做好商标查询商标近似查询是指根据商标的图形、文字等组成部分进行近似检索,用于检索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中是否存在首先申请的类似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或者商标。

华人二字可以注册商标吗?华人二字可以注册商标的,根据商标查询可以获知,“华人”二字被多个长沙商标注册人申请注册,不同分类里可以看到。华人注册商标查询结果示例:商标注册命名原则:

1、要通俗易记商标是企业商品和服务的标示,必须简单易懂,不能有生僻字,多音字,自造字。

2、无不良联想商标字眼都是比较好的意思,可以有实际意义,也可以没有实际意义,但是不能有不良的联想。

3、结合审查规则商标起名原则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必须结合国家《商标法》和国家商标局的审查规则。

4、避免商标名称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5、避免与组织机构、知名团队等名称重叠。我们在设定商标名称时,需要多角度考虑,从商品的宣传性以及商标法规定等,找到具有宣传价值的名称以及符合商品定位的名称。

申请长沙商标注册要经过多个流程,并且耗时长,为了缩短时间以及提高注册成功率,在一开始申请注册的时候就要准备齐全申请所需资料。那么申请商标注册要准备的资料都有哪些?

企业申请资料: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4、选择好的产品/类别和服务项目。

申请商标注册要准备的资料:个人申请资料1、商标图样(黑色或彩色)2、个体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联系人、电话、收件地址、邮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落实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工商总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打击商标侵权“溯源”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应对当前市场上打击商标侵权工作新形势,切实加强系统内外部的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以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和老字号商标为重点,有效开展同权利人、行业协会、电商平台等相关各方的合作,加大对商标侵权案件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商品生产、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制造等环节开展全链条打击。重点解决商标专用权保护焦点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商标侵权地域性、行业性风险,切实提升商标行政执法工作效能,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工作进度安排和具体任务措施

(一)动员部署(9月)。

总局制定、下发专项行动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开展舆论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各地按照总局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传达、学习专项行动方案,使执法人员领会专项行动精神,了解开展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工作中。

(二)组织实施(10月-12月)。

1.案件线索收集(10月)。

各县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走访、会议、座谈等多种方式与本辖区内重点企业联系、沟通,全方位收集本地重点企业在本省或外省受到商标侵权的案件线索。本省案件线索根据跨区域情况,由本省内部协调解决;跨省商标侵权案件线索由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于10月底前上报总局商标局。(各省至少报送5个案件线索)。

2.案件线索转办(11月)。

总局对各省上报的商标侵权案件线索进行梳理,经分类汇总后转发给相关涉案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各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安排由本级办理或将案件线索转至涉案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3.案件集中查处(11月-12月)。

各相关县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根据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集中开展案件查办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案件办理情况。

4.案件督查督办(11月-12月)。

总局商标局、各省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应适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转发的案件线索的立案及查处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三)专项行动总结。

省级工商、市场监管机关对本辖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月底前上报总局。总局根据各地上报总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开展效果进行评估、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充分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健全部门内部的联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做到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形成各部门配合、区域协作、共同治理的局面。

(二)明确重点,细化线索。各地联系的企业要具有行业代表性,商标知名度较高。各地收集、上报的案件线索材料应详尽,有关权利人的商标权属明晰,维权联系人方式畅通;涉嫌侵权人的信息全面,涉嫌侵权行为地、涉嫌侵权人标识使用情况等应完备。

(三)重拳出击,跟踪督办。各地要强化执法办案职能,把查办案件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有效整合办案力量,凝聚办案合力,深入一线,调查核实有关案件线索,依法进行查处。各地要加强督促指导,掌握查办案件进程,帮助协调和解决办案中的问题,对办案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促,确保基层案件查处质量。对案情复杂、意见分歧的案件,各地应及时与总局沟通,确保案件查处准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充分宣传专项活动的主要目的及工作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震慑违法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侵权假冒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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